附件2:2013年各省“四到省”加减分情况
一、加分项目
(一)省人大、省政府出台的天保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纳入省级政府目标考核等重大管理措施(加1-2分)
1、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表决通过《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并自2012年8月1日起正式实行。(加2分)
2、四川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四川省监察厅、财政厅等九厅委联合开展全省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执法监察工作。(加2分)
3、宁夏自治区政府将天保工程纳入年度职能目标考核内容。(加2分)
4、大兴安岭地委、行署、集团公司联合发文,将天保工程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加2分)
5、内蒙古森工集团全面开展天保工程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加1分)
(二)省委省政府出台天保工程扶持政策并给予财政支持(加1-2分)
1、龙江集团为解决教育和公检法经费不足,省财政下达48176万元。(加2分)
2、云南省建立了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落实率为126.9%;为解决森林管护补助,省财政下达4106万元。(加2分)
3、四川省建立了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落实率为100%;为解决职工社会保险和推进林业产业发展等问题,省财政下达46931.5万元。(加2分)
4、甘肃省建立了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落实率为96.2%;为解决管护和医疗保险费不足等,省财政下达11092万元。(加2分)
5、山西省为解决林区转制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省财政下达23942万元。(加2分)
6、重庆市建立了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落实率为62.9%。(加1分)
(三)地方各级财政或企事业单位对天保工程给予资金支持(加1-2分)
1、龙江:省财政下达资金32124.5万元,用于林区道路建设和再就业。(加2分)
2、贵州:省财政下达7931.2万元,加强基础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加2分)
3、四川:甘孜州、阿坝州、攀枝花市财政下达资金7538.9万元,用于森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统筹外费用和退休教师待遇等。(加2分)
4、大兴安岭:黑龙江省财政投入4373万元,用于大兴安岭林业产业建设。(加2分)
5、重庆:市财政下达3531万元,用于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2分)
6、吉林:省财政下达资金2895万元,用于天保工程区管护站建设和支持林业产业发展。(加1.5分)
7、青海:省财政下达资金2180万元,扶持国有林场营造林和基础设施建设;同仁县财政拨付60万元,解决隆务镇东西山造林资金缺口。(加1.5分)
8、甘肃:庆阳市、陇南市、兰州市财政下达资金1906.5万元,支持天保工程建设。(加1.5分)
9、山西:太原市财政局对4个县(林场)下达天保经费85万元,古交市、汾阳市、尧都区、万荣县、平陆县财政下拨资金618.78万元,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加1分)
10、云南:昆明市、丽江市、晋宁县财政下达458.31万元,对集体市级公益林进行补偿和支持集体低效林改造试点工作。(加1分)
11、湖北:省财政下达林产品加工专项资金285万元,用于林业产业发展。(加1分)
4、工程区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比上年提高10%及以上的(加1-2分)
(1)平均工资增长率≥20%,加2分:
内蒙古增长率34.9%、云南29.9%、新疆兵团25%、贵州23.2%、宁夏23%、新疆21.7%、内蒙集团20.5%,分别加2分。
(2)平均工资增长率≥15%—<20%,加1.5分:
四川增长率19.3%、河南17.6%、陕西16.1%、龙江集团15.3%、山西15.2%,分别加1.5分。
(3)平均工资增长率≥10%—<15%,加1分:
吉林增长率14.5%、大兴安岭11.7%,加1分。
(五)改革措施等方面有指导和推广意义并得到国家认可的典型经验(加1-2分)
1、龙江:柴河林业局实现转型发展,经验得到国家林业局推广。(加2分)
2、四川:建立了天保工程省级生态监测站;广元市、大竹县、汉源县、合江县将国有林场由差额、自收自支转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加2分)
3、贵州:建立了天保工程省级生态监测站;剑河县政府积极解决林工商公司国有职工就业问题,将93名职工纳入财政预算,并分别安置在23个单位。(加2分)
4、内蒙古:建立了天保工程省级生态监测站;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成立市级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局,加强天保工程组织机构建设。(加2分)
5、云南:南华县将3个国有林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1分)
6、甘肃:陇南市、岷县、会宁县将国有林场职工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加2分)
7、山西:2012年开始研发森林管护GPS巡检系统,同时逐步投入使用。(加2分)
8、重庆:缙云山自然保护区应用高科技手段,构建森林防火远程监测系统。(加2分)
9、海南:林业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公益林管护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及购买特殊险种的通知》(琼林〔2012〕153号)文件,为全省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人员购买26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1分)
二、减分标准
(一)地方财政投入缺口较大和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率较低以及出现严重资金违规违纪问题(扣1-2分)
山西、内蒙古、青海地方财政资金落实为0。(每个省扣2分)
河南地方财政落实率为3.8%。(扣1分)
陕西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还没有兑现到农户。(扣2分)
宁夏和甘肃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率为2.4%和42.5%,不足50%。(两省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