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规范使用“中国天然林保护标识”,我办制订了《中国天然林保护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中国天然林保护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2.中国天然林保护标识
国家林业局天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