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制定天保工程二期《四川省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11-12-15来源:天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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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天保工程二期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四川省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四川省关于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的通知》省林业厅等四厅委《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二期天保工程和四川实际,在2007年制定的《四川省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2011年11月四川省财政厅、林业厅修改制定了《四川省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实施细则》自2011年11月施行,原《四川省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四川省天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