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2011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核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13-08-01来源:天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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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情况核查结果的通报》(办天字〔2013〕8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召开全区工作会议专门再部署整改工作,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森林管护管理工作。针对有些管护工作问题,细化和完善了管护合同内容,落实了管护人员的量化管护责任、权利等内容。实行大片区巡护的,进一步划分巡山护林责任片区和巡护路线,按小片区或巡护路线做巡山记录。在进入管护区的重要地段、醒目地点和人为活动频繁地段没有标志牌的设置了警示标志牌,对年久失修的标志牌进行了改换材质和重新粉刷油漆。二是加强机构建设,全面规范各项管理工作。为加强对天保工程建设的领导,乌兰察布市、赤峰市和呼伦贝尔市组建了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局,巴彦淖尔市成立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和公益林管理中心,兴安盟拟成立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局,乌海市拟成立天然林资源保护和公益林管理中心,理顺了管理体制。三是自治区林业厅国有林管理局加强对各地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四是加大对全区天保工程战线上的人员培训,夯实工作基础。